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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共和國總檢察長安東尼奧·費爾南多·蘇薩來說,聯邦憲法規定了各州公務員的兩種薪酬形式:每項權力的獨特上限和單上限的選擇。該諒解是在直接違憲訴訟中向聯邦最高法院發送的意見的部分,該訴訟討論了每個權力的差異化工資上限。
是由巴西公務員聯合會提出的,要求暫時中止朗多尼亞州憲法修正案,該修正案改變了公務員單工資上限的方式在該狀態下進行了規定。根據案情,請求宣布該規則違憲。
該聯盟聲稱該修正案存在正式缺陷,因為據該聯 黎巴嫩 電話號碼 盟稱,在向朗多尼亞州立法議會提交提案時,沒有遵守眾議院議員三分之的最低人數要求,違反了第條第款,聯邦憲法,以及第條,唯段落。第六十條第款規定,聯邦憲法只有在眾議院或參議院至少三分之議員的提議下才能修改。
根據的說法,該規則對於州憲法中的複製是強制性的。以至於朗多尼亞州憲法第條接受了這項規定,規定:「憲法可以根據提案進行修改:–來自立法議會至少三分之的議員」。
公務員代表表示,產生的憲法修正案提案僅由其作者、州議員和其他六名代表簽署,而完成三分之則需要至少八個簽名。
認為,不應被最高法院接受。對他來說,聯合會沒有提出這項行動的合法性,因為它是由聯邦、州和市公務員組成的。他解釋說:「承認如此廣泛的代表性會威脅到違憲論點中論點的嚴肅性和完整性,如果由個更接近受攻擊規則影響的專業類別的實體來提出,那麼這些論點將會更好地組織起來。”
然而,司法部長在分析的論點時表示,考慮到兩輪投票之間的間隔僅在參議院內部條例中有所規定,因此在同天舉行第輪和第二輪投票並不會產生任何違憲行為。因此,是否有違反參議院內部規定的行為,屬於違憲範圍,不屬於抽象違憲控制的範疇。
他還強調,聯邦憲法規定了兩種公務員薪酬上限,其中種決定了每個權力的獨特上限,如朗多尼亞憲法所通過的那樣,另種允許選擇單上限。該計劃針對的是支付給法院法官的補貼,不包括代表和議員。因此,各州沒有義務接受單上限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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