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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出版物中,Martim Della Valle 为“巴西合规学派”的巩固辩护,其基础是创建全球反腐败合规准则(或当今作为合规计划支柱广泛传播的最低参数)在北美的商业现实中,因此与我们的有所不同。他认为,引进的模式可能不足以解决我们的一些问题。这是一个合理的主张,值得我们关注。 其主要思想之一是基于以下事实:与美国和英国的股东分散和公司管理人员授权不同,在巴西,股东、控制人和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是截然不同的。巴西股东章程带来了自身的治理挑战,全球最佳实践准则无法充分解决这些挑战。因此,反腐败合规建设作为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必须面对这样的挑战才能发挥作用。
必须制定自己的结构和机制,以满足巴西商业模式的特殊性。 这是一个重要且创新的概念,可以概括如下:必须考虑巴西公司的结构和背景要素,以制定有效的合规计划。知道如何识别它们可能是该计划成功的关键。 在这种现实中,国家合规部门被要求面对的其他挑战也很突出,例如“合规”组合中 吸收的多样化主题:反腐败、反歧视、一般个人数据保护法( LGPD) )、可疑信用准备金( PCLD)、环境、税收等。 如果我们考虑所有这些,我们必须问自己,它们对于组织未来的公司意味着什么。合规部门一直在扩大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范围,但它们是否准备好成为分析和监控不同性质和目的法规合规情况的广泛保护伞?答案涉及了解如何以及为何创建此类内部控制系统。
巴西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在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变得健全,尤其是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制定的反洗钱法和标准,为制定有效控制活动的标准奠定了框架。毫不奇怪,“银行标准”一词至今仍被该领域的专业人士用来指代强大的合规计划。 反腐败法扩大了这些专业人员的活动领域,在与公共当局的关系中面临很大风险的公司中实施了合规计划,主要以公共行政机构发布的旨在打击腐败的手册和指南为指导。腐败。如今,在该法律(包括熔岩喷射操作及其后果)制定后不到十年,在这些行业运营的大公司中有效合规结构的整合引人注目。可以说,我们从“银行标准”变成了“联邦总审计长( CGU)标准”。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显然需要培训该领域的专家。如果说在 2014 年初,公司的法律部门负责准备行为准则的初稿,那么今天,高度专业化可以围绕涉及内部控制实施和管理的无数任务组建真正的团队体系充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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